如何辦理建筑資質跨省變更?沈陽資質代辦公司為您講解:建筑資質證書全國通用且全國有效,各地區不得限制外省企業承接本省工程,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建筑企業及建筑行業的發展。但一些建筑企業或因建筑工程時間長,或是為了更好的承接服務工程項目,會選擇將建筑資質變更到項目所在省份,而這就不僅僅只是簡單的建筑資質變更,涉及到建筑資質跨省變更辦理。
建筑資質跨省變更與常見的建筑資質變更并不一樣,不僅在提交的變更材料上有所不同,在變更辦理流程上也有著很大的區別。常見的建筑資質變更只需要將變更材料準備好,提交等待審核通過便可完成建筑資質變更。而跨省建筑資質變更并非如此,需要建筑企業在完成工商變更后,先申請辦理有效期1年的臨時建筑資質證書,并在臨時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將資質人員變更配備到位,完成后重新申請核定5年有效期的建筑資質證書。
有效期1年的臨時建筑資質證書如何辦理呢?
在辦理臨時建筑資質證書前,需要企業向原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供資質變更申請,獲得變更同意批準后,再向新遷入地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在提出變更申請獲得同意后,便提交材料辦理臨時建筑資質證書。
臨時建筑資質證書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3、新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4、原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5、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6、企業章程(企業章程需包含有原企業章程和新企業章程)
7、原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或跨省遷出證明
8、原企業資質注銷申請和所有資質證書正、副本
9、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國有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10、企業遷出地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變更的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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