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分專業承包和一體化的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生產、儲存裝置等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三級企業:可承擔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積2.5萬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承擔業務范圍
(一)具有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的企業,可從事相應規模消防設施工程的咨詢、設計、施工和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承包。
(二)具有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資質的企業,承擔消防設施工程的規模不受限制。
(三)具有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總建筑面積小于4萬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災危險性為丙類及以下的廠房和庫房的消防設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