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近5年承擔過2 個以上單位工程量1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墻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3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幕墻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人,
企業具有的三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3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年工程結算收入5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生產、制作、安裝配套的檢測設備;具有用于建筑幕墻加工制作的廠房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有制作隱框玻璃幕墻的凈化打膠間和固化養護間及配套的機械加工、打膠設備。